民事纠纷该用民法典呢?还是原相关法律呢?
2021-02-17 20:30:45
贾国良律师 河南凯光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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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子产铸刑书、赵鞅铸刑鼎始,我国便开启了逐步摒弃“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”思想的大门。时至今日,我国法治体系已经形成并臻于完善。完善的法治体系要求我们必须注重法的溯及力问题。这也是法律工作者的职业规范,广大人民的行为规范。接下来让我们来综合性学习2021民法典适用的时间效力问题。
一、原则上:
1、因2021年1月1日后发生的法律事实(包括法律事实持续发生,跨越2020年2021年的)引起的纠纷,应该以民法典作为裁判标准。
2、因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法律事实引起的纠纷,应该以民法典施行前相关法律作为裁判标准,即:民法总则、民法通则、婚姻法、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。
二、例外规定:
1、以上原则规定均在法律、司法解释另有规定时依照规定办理。
2、因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法律事实引起的纠纷,因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,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,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适用民法典的规定。
3、2020年12月31日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,当时的法律、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,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,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、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。
4、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,当时的法律、司法解释仅有原则性规定而民法典有具体规定的,适用当时的法律、司法解释的规定,但是可以依据民法典具体规定进行裁判说理。
以上为民法典时间效力的概括性内容,具体适用可随时咨询凯光律师